一、从货物到数字:比特不是集装箱
提到贸易,我们脑海中浮现出的场景常常是纪录片中描绘的那样——熙熙攘攘的贸易博览会、巨型轮渡上层层堆叠的集装箱、精密繁杂的机器人与井然有序的流水线……

贸易中的马赛克艺术——海上集装箱
但数字贸易,远不止我们目力所及的集装箱和流水线那么简单。
数字化意味着,将我们熟知的信息储存于虚拟化的“比特”,而非实体化的“原子”中。数字贸易改变了原有工业经济时代的运输、出版方式,同时也让其衡量方式变得更为复杂。具体而言,以数字方式交付的商品,如计算机和电信服务ICT、金融服务,可以被较为精准地统计;但涵盖在商品和服务交易过程中的数字订购贸易,却很难被准确识别,只能暂且用非数字部门的数字投入进行替代计算。那么,数字贸易的体量究竟有多大呢?
一方面,全球数字贸易额已从1995年的1.1万亿美元跃升为2018年的5.1万亿美元,占总体贸易体量的24%。与此同时,数字贸易的增长速度也远高于“非数字”贸易。另一方面,数字贸易需要更“虚拟化”的统计方式——如先前所言,港口成千上万个远渡重洋的彩色箱子背后,都是那些看不见的字节在背后进行统筹支持。在2025年,我国产生的数据总量将达到48.6泽字节(ZB)。如果用书籍类比,那这些字节相当于近5000亿辆卡车的书籍。
一旦这些卡车一字排开,便可以绕地球15万圈。
二、数字贸易的前世今生:虚实结合,以“虚”带“实”
数字贸易出现之前,贸易不断突破地理上的限制,跨越边界。
几个世纪前,航海家们带着梦想踏上了寻觅新大陆的征程,地理上的疆域被大规模地突破——初级产品由此开始跨越各大洋,全球贸易从此启航。尔后两次工业革命的爆发,国际运输技术不断进步,运输成本下降。带来工业制成品贸易的大幅增长。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分工的进一步深化和国际治理体系的日益完善,同一产品的生产可以在多个国家进行,相应的中间品和零部件贸易兴起,掀起了又一股燎原之势。
而我们正在经历,且未来将不断发展的数字贸易时代,则突破了“虚实”的限制,带来了更好的服务体验。
以数字旅游服务为例——如今,不到北京实地,虚拟的3D交互也可以让我们身临其境。一抬头,便是金黄的银杏、古老的红墙、满树悬垂的柿子果。我们不再需要踏入故宫的宫门,便可以感受故宫的秋天。疫情肆虐之时,全球10万家博物馆纷纷推出"云上游览",故宫也不例外:游客可以在"数字故宫"小程序预约展览,在"多宝阁"鉴赏文物,在"全景故宫"沉浸式游览每一个角落。数字旅游服务的线上虚拟交互,是数字贸易的一个精巧的缩影。

博物馆中的VR交互
而我们熟知的直播带货,也是数字贸易以“虚”带“实”的典型例子。商家通过线上营销的形式,不仅能够更直接,更近距离地与采购商、消费者互动,还有助于全方位向上游厂商展示高品质货物,挖掘潜在的贸易机会,从而实现全渠道销售的互动与转化。甚至,部分商家直接从室内走向户外,在果园现场直播采摘,直播食品制作工艺,尝试最新的VR技术……在数字化服务平台的支持下,直播大幅提高了买卖双方交易的匹配效率。
在上述场景中,数字贸易为消费者带来了更触手可及的体验,更简易的交易流程。而对于商家而言,数字贸易带来的红利就更显眼了——数字贸易政策、技术与丰富的展现形式降低了总体贸易成本,不断帮助商家识别新的贸易机会。智慧物流、海外仓、数字海关、线上展会……贸易链条的每一个环节都呈现数字化发展趋势,人工智能服务、云存储等基础性数字服务不断为贸易提供支持。
虽然数字像一个隐形却神秘的主体,我们只能通过日常一隅窥见它的身影。
但数字贸易带来的便捷性,却深入了生活的方方面面。有形的产品贸易越来越依赖电子商务,无形的数字产品不断涌现——电子书、云计算、在线支付、数字音乐……产品和服务的界限变得愈发模糊。甚至,数据本身也成为了一种特殊的商品开始兴起,成为了产品的一个部分。
三、数字贸易的不变与变:从点到面,从棋子到棋盘
数字贸易已然无处不在,但我们对这个概念仍旧模糊:它究竟与传统贸易有什么异同点?
或许有人会误认为,数字贸易是独立于传统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全新业态。但实际上,贸易的本质、驱动力与重点都并未发生太大的改变。
具体而言,无论是数字贸易还是传统贸易,都并未脱离贸易本质:即以不同主体间的服务、商品、生产要素转移为核心。它与传统贸易一样,都是人类为满足自身需求,进行彼此间的服务和货物交换的行为。而各国进行贸易的驱动力,也仍然是利用本国优势进行专业化生产,寻求规模经济。
简而言之,数字贸易的重心仍是“贸易”。数字贸易的竞争力仍然体现为相应产品、服务和产业的竞争力,而不是数据的竞争力:数字医疗的重点仍然是医疗,数字教育的重点仍然是教育本身。同样的,数字贸易中绝大部分数据本身并不具有直接的交易价值,需将其加工转化成产品和服务才具有交易价值。
数字贸易之“变”,重点在于从点到面的跨越。
如果说传统贸易是买卖双方的博弈,是棋局里黑子与白子的交互——数字贸易的出现则是为黑白二子提供了一个庞大的棋盘。
数字贸易的棋盘,为一个个线上的,电子化的订单提供了便利的空间。我们不需要再像从前一样,千里迢迢来到专卖店,经过长时间的线下磋商,才能和一个卖家签订一笔订单;我们也难以想象,以前的卖家在没有平台监管和政策约束的前提下,会同意“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请求;我们的支付流程也不知不觉早已从交付现金,转移到各类线上支付渠道中去了。买卖双方都只需要几个简单的线上操作,就可以完成交易,无论是时间还是金钱成本都大幅度降低。

数字贸易下的庞大棋局由Chatgpt4生成
数字贸易时代的互联网平台承担了“棋盘”的功能。“棋盘”连接了原先贸易各方之间单独的“棋子”,开始在贸易过程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些互联网平台为整个贸易过程带来了更少的中间环节,更广阔的贸易对象,以及更高效可靠的交易。
一方面,在数字贸易中,现代信息通信技术(ICT)与信息网络可以让供求双方直接进行交易,而不需要通过层层中间商。而另一方面,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倾向于自身去搜集信息,而不再是依赖中介——个人定制旅游、自主留学申请都因互联网平台的互联互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相较之下,传统贸易的交易多发生于零售商、批发商、代理商等诸多中间机构之间,需求方和供给方并不直接进行交易。
除此之外,平台也让数字贸易的对象进一步扩大。个人消费者在贸易活动中起到更大的作用,也拥有更少的信息壁垒,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快速了解未知事物。数字贸易中兴起的直接面向个人消费者的C2C(Customer to Customer)、B2C(Business to Customer)模式,拓宽了贸易对象的边界。
同时,平台一定程度上约束了买卖双方的行为,解决了信任与价格评估的关键问题。许多贸易相关的配套工作在传统贸易中也需要买卖双方投入大量精力,同时买卖双方的违约行为难以被制约,会给贸易参与者带来很大的困扰。而数字贸易的平台介入用更规范的流程去约束,把控二者的行为。消费者也能更清晰地看见同一产品的不同定价,更轻松地比价。
数字贸易的另一“变”,为贸易方式的“轻量便捷”。
从运输方式看,数字贸易带来了轻巧的运输手段,提高了交易效率。传统的贸易方式中,货物更多还是通过轮船、飞机等经济价值较高的运输方式,而数字贸易则更多倾向于通过数字化的传递方式——个体在电商平台购买的商品会选择快递邮政进行交付、部分跨境电商企业会采取保税仓、海外仓模式开展贸易。整个交易的过程变得愈发无纸化和电子化,不仅缩短了贸易周期,也降低了交易成本,化解了地理等要素的制约。另外,传统贸易交易完成的周期长,在此过程中极大受价格与汇率波动的影响,而如今,数字技术使得贸易的时间不确定性大大降低。
数字贸易的 “变”,悄无声息地改变了我们生活中的许多细节。
比如,跨境电商平台、独立站以及社交媒体正逐步代替过往的线下展览会,让大洋彼端的我们能与卖家在线上直线触达,实现需求的高效匹配。在交易支付时,企业不再需要多次跑到银行柜台,而是通过三方跨境支付平台的银企间信息共享和核验机制,线上化许多流程,让用户拥有更多支付的选项和空间——尤其是我们出国旅游时遍地可见的“UNION PAY”以及“Ali PAY”的支付方式,早已覆盖跨境平台、工厂、物流供应商、海外仓服务商等主体,为交易清算提供了数字化的一条龙服务。数字贸易的革新,或许谈不上“抢眼”,但各类精妙的改进不同程度上带来了交易效率的提升。
四、全球数字贸易图景:中国逆势崛起
由于起步更早,技术更成熟,欧美地区主导着数字贸易的进程,一直占据着第一梯队的位置。高收入国家早已嗅到数字贸易中蕴含的巨大商机,不断通过提高数字服务的出口,发展跨境电商,建立大型跨国信息通信企业等方式,力图在这块兵家必争之地攫取更多的利益。直至2018年,美国仍然占据着国际贸易全球数字贸易出口的最大份额,但相较1995年占比已然有所下降。
从数字贸易协议签订的数量中,也能窥见低收入国家的困境。虽然千禧年以来签署的所有贸易协议中,每两个中就有一个包含数字贸易章节,但这些协议主要发生在高收入经济体间。中等收入国家的数字贸易条款相较更少、更浅,而低收入国家几乎没有参与任何有电子商务条款的区域贸易协定。
然而,数字贸易正面临新的变局。面临并不友好的竞争环境,中国逆势成为了数字贸易崛起的新势力。
相较于同期数字贸易出口全球占比下降的经合组织国家(OECD),中国逐步打破数字贸易壁垒,在规模,体量和全球占比各项指标上都遥遥领先。其中,中国数字贸易的全球占比从1995年的2%迅速增长到2018年的约6.7%。在非经合组织国家中,中国的估计数字贸易份额遥遥领先,而印度紧随其后。具体而言,在中国数字贸易的所有场景中,信息通信(ICT)服务贸易与跨境金融场景在数字贸易中增速最快。在2011年以来的10年间,中国的ICT服务贸易增速7.7%;在2020年占到了数字服务贸易总体量的22.2%。甚至在我国服务出口受新冠疫情影响增速下降7.3%的情况下,ICT服务出口仍逆势上扬。
然而,贸易向来需要规则的约束,数字贸易也不例外。
规则之争的背后,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进一步分化——在发展中国家还在关注数字技术应用之时,发达国家已经将目光投射到公平竞争、知识产权和消费者保护等方面的监管问题上。日本倾向于对数字产品与服务进行保护;美国极力维护自身在数据上的领先优势,号称推动数据自由主义,实际上高度限制数字企业的进入,遏制对手;欧盟更注重个人隐私数据的保护,不断推动区域数字经济市场建设,加强反垄断立法。各国希望在规则中尽可能为自身牟利,但垒起的高墙并不一定带来帕累托最优的结果。
相对而言,中国的数字贸易战略更 “柔和”,更看中“共赢”的特征:坚持安全与开放并重,坚持数据自由流动和国家主权安全平衡,不断推进数字贸易便利化……可以预见的趋势是,“以我为主”的规则模式不会长久,更多“去中心化”的数字贸易规则将涌现,推动数字贸易走向更高的开放水平。
未来,想要在数字贸易中占据一席之地,中国辄需思考如何在新一轮国际经贸协议的制定中推进多方共赢,下好整一盘棋,而不仅是眼下的一步棋。